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完成 您的账户已收到这份“利息红包”
滨州民生 | 2025-07-01 17:12:45原创
记者 郭伟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于2025年6月30日圆满结束。广大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里,已悄然增添了一笔可观的利息收入!这标志着您的住房公积金又实现了一次稳健增值。
政策依据,稳健增值有保障。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之日起,即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本次年度结息严格遵循政策要求:
计息周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计息利率:结息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当前为1.50%。
结息方式:利息计算精确到日,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金,实现“钱生钱”的复利效应。
普惠成果,市民共享发展红利
本次年度结息惠及我市46.83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共结付利息总额达27878.36万元,人均结息595.27元。这笔实实在在的收益,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性和惠民性的生动体现,有效增加了缴存职工的住房储金积累,为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实现安居梦想提供了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便捷查询,利息明细一目了然
即日起,缴存职工可通过以下便捷渠道查询个人账户结息情况:
①线上查询
官网/公众号:登录当地公积金官网(网址:http://gjj.binzhou.gov.cn/)或官方公众号(微信搜索“滨州公积金”),查询缴存明细。
支付宝/微信: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查询;关注“滨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账户--个人查询”。已经注册的用户将接收到推送的信息。
政务服务APP:通过“爱山东-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查询。
②线下查询
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自助终端机查询。
温馨提示
请各缴存单位确保每月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权益方能持续累积。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产生的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免征利息所得税。
保持个人联系信息的准确性,有助于及时接收公积金相关服务信息。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公积金制度保障职工权益、助力安居乐业的重要一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致力于管好、用好职工的“住房钱”,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营,让缴存职工的“安居账本”不断增值。这份到账的利息,不仅是一份资金的增长,更是一份来自制度的温暖守护,为千家万户的安居梦想持续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张林
责任编辑: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