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舆 | 大连工大处罚李同学,不应借“国格”上强度
捞舆 | 2025-07-14 14:45:07原创
来源:大众新闻
□原森
一份简短的公告引发如潮的争议。
媒体报道:7月8日,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官网发布了一份《关于拟给予李某某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公告》。实际上,这份公告在名称、抬头两处直接公开了李同学的全名,并非“李某某”字样。
公告向拟被开除学籍的李同学表示,“鉴于你2024年12月16日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及《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开除”对在校学生来说,意味着学业生涯的戛然而止,无异于经受一次“极刑”。那么,李同学究竟做了什么触犯校规校纪的事情以至于此,学校公告并没有“详细展开”。
公告援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是这样规定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看完这一条,不但没有豁然开朗,反而让人更糊涂了。李同学究竟是被开除,还是被退学,此事不能不察。毕竟,退学与开除有着本质区别,退学是对学生不能完成学业的处理,而开除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处分。
那么,再看公告援引的《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六)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这条可能触及核心事实,也更有针对性。
据媒体报道,2024年12月,在一次反恐精英电竞赛事期间,一名乌克兰选手在自己的粉丝群晒出与一名中国女孩的亲密视频,引发关注与争议。有人扒出这名被曝光的中国女孩就是大连工业大学的李同学。据说,当时李同学有男朋友。乌克兰选手被传已婚已育,但其14日否认了自己当时处于婚恋关系中。
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为“追星”,不惜与对方发生有悖伦理道德的性行为,确实应该得到学校的处罚和教育。对此,舆论几乎是没有争议的。
大连工业大学的这份公告引发巨大争议的焦点在于——学校的处罚力度是否需要这么大,公告能否隐去学生实名。
在校大学生发生未婚性行为,确实曾经被很多高校明文禁止,至今《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还有“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规定。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校在面对在校学生的未婚性行为时,会选择包容的态度,不再主动介入。毕竟,未婚大学生也是成年人,性行为是他们的权利和私事。
大连工业大学没有置身事外,以李同学“有损国格、校誉”为理由对其作顶格处罚,可能是认定此事是“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引发舆情,致使“国格、校誉”受损。国籍其实不应该成为决定事件定性的关键因素,一个成年女性选择哪个国家的公民作为自己的性伴侣,这是私事,与国无关。如果说与外国公民闹得鸡飞狗跳就是“有损国格”,那么与本国公民整出不光彩的事,不也同样会在无远弗届的互联网上被围观吗?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截图
在之前的舆情中,大连工业大学确实有“躺枪”的感觉,难免有些愤怒。但是,他们更应该看到,舆情的根源是在网上主动发布视频的那个乌克兰电竞选手,而不是李同学。在这波舆情中,李同学的个人隐私也受到了侵犯。
李同学因为一时冲动造成了难以收场的后果,事后肯定备受煎熬。此时,学校如果能够做到宽严相济,在教育和处分李同学的同时想到她还有漫长的人生道路要走,不能因一次犯错就万劫不复,也许会慎重考虑要不要采取这种霹雳手段。
再退一步讲,姑且不论开除有无必要,以实名公告的方式暗示一名女生在性行为上的“不检点”,也无异于游街示众。所谓“罪罚相当”,而李同学显然“罪不至此”。同时,现在的社会文明也很难接受这种羞辱式惩罚。
也许,在大连工业大学发布实名公告是惯常操作,并非针对李同学的故意为之。但是学校必须注意到,互联网时代的校园公告,其传播早已超越了公告栏白纸黑字、阅读者口口相传的效果。一纸公告看似平淡无常,却也可以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造成发布方想象不到又难以控制的后果。
现在,大连工业大学和李同学都承受着汹汹舆情的冲击。希望他们在扛住压力的同时也能多一些反思——做事无论于公于私都要严格恪守行为边界,少一些冲动,多一些慎重。
责任编辑:任宇波 熊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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