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执有“潍” 雷“亭”亮剑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地方法治 | 2025-07-16 16:31:56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7月10日,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今年以来的第18次集中执行行动,也是本年度进行的首次腾退清场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任务围绕强制腾退一起被执行人拒不搬离的住宅楼开展。
案情简介
在该院执行的某银行与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房产经法院拍卖成交,被执行人周某在腾退公告期满后拒不腾房,且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该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为保障申请人和买受人合法利益,维护法律权威,本次执行行动制定严密工作方案,出动执行干警18名、警车5辆,对接公证处、开锁公司、搬家公司16人、搬家车辆4辆,配合协同行动。
腾退现场
清晨6点30分,参与干警准时前往腾退房产所在小区。经过一上午的紧张工作,腾退工作基本完成。其间,被执行人亲属强行闯入腾退现场,经干警释明后拒不退出,该院依法带离执行现场。





腾退完成后,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被执行人亲属、朋友进行充分沟通。被执行人亲属、朋友主动提出协助法院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同时请求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经综合研判,法官决定到拘留所与被执行人进行面谈。经深入沟通,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尽快完成腾退物品领取。当晚7点半左右,该院正式送达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本次腾退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下一步,寒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涉房产腾退的专项执行行动,将此项工作常态化,依法保障申请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拒不腾退、干扰腾退秩序的行为。
郑重告诫
凡在寒亭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自觉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及时履行义务,若拒不履行,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将在行动期间依法采取搜查、拘传、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寒亭区人民法院将全面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宋时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