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世家啤酒有限公司因产品标签缺失关键警示信息被处罚
酒水食空 | 2025-07-25 09:28:16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市监处罚〔2025〕306号)显示,青岛崂世家啤酒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被依法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经监管部门查明,该公司于2025年3月及4月委托山东省雪野啤酒有限公司生产了共计50箱“青大师牌樱花之约精酿啤酒”。该产品中添加了关山樱花萃取液。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发布的《关于关山樱花等3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鉴于关山樱花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相关食品标签必须明确标注“不适宜人群”警示信息。然而,青岛崂世家啤酒有限公司销售的这批啤酒外包装上并未按要求进行标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至2025年6月17日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时,该批次啤酒已全部售罄。销售单价为每箱22元,总计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均为11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00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100元。处罚决定已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并公示。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识别风险、作出选择的关键依据,任何遗漏法定信息的行为都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构成违法。青岛崂世家啤酒有限公司的案例为企业敲响警钟:在生产经营中,特别是涉及新资源食品原料时,必须严格遵守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崂世家啤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7-25,法定代表人为吕翠香,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85MA3CE62GX5,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龙口东路23-8号(一照多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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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