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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济南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

胡沥中   来源:大众新闻

2025-10-14 14:16:25原创

应急避难场所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临时安置场所,具有转移避险、安置避难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10月14日,济南市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专题解读。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国宏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将制定《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确定为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主要目的就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构建总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办法》注重权责分明,符合济南管理实际。《办法》提到,构建市—区县—街镇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职责,同时规定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绿化、卫生健康等部门责任,形成协同治理格局。

《办法》注重刚性规划,满足济南避难需求。《办法》提到,编制专项规划锚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统筹防灾、防疫、防空资源,实现“平急结合、一场多用”。明确规划“不得擅自修改”,且新建场所要与新建城乡公共设施、场地空间和住宅小区等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既避免资源浪费,又适配济南城市化进程中人口集聚的避难需求。

《办法》注重管理精细,筑牢济南安全保障。《办法》指出,建立场所信息数据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识,且禁止擅自损毁移动。通过定期评估场所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资源调查,将符合条件的场所纳入临时资源库,动态更新,确保场所随时可用。

《办法》注重快速响应,贴合济南风险应对。《办法》中特别规定,紧急情况下,产权人或管理人应当“先开放再报备”,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跨区域统筹调配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开放使用。场所启用后,从人员登记、物资供应到医疗、供电、治安等多方面保障到位。应急避难结束后,有序撤离并恢复场所功能,形成“启用—保障—关闭”闭环。

《办法》注重统筹兼顾,凝聚济南共治力量。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以捐赠、共建等形式参与建设,拓宽场所建设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和追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配合”的济南应急避难场所共治模式。

(大众新闻记者 胡沥中)

责任编辑:胡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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