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打开

小案不小办:4万元运费起纠纷 一朝调解化干戈

地方法治 | 2025-10-20 17:08:56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我们已提供快递服务,收取运费天经地义!”原告潍坊市某供应链有限公司态度坚决。被告刘某却反驳道:“发快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怎么不说?他们欠我的钱怎么不算?”庭审现场,气氛一度紧张。这起标的额40366.6元的运费纠纷,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当庭履行完毕。

纠纷缘起: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原告潍坊某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主张2024年12月和2025年2月,被告刘某委托其公司提供快递服务,共产生运费40366.6元。原告按约定完成服务后,被告却未按时支付这笔费用。

案件受理后,城郊法庭副庭长卞喜梅仔细查阅案卷发现,被告刘某并非无故拖欠费用,而是因为对账单金额不予认可,提出质疑后原告均未予回复。同时,被告还提出原告在物流服务中存在超时送达、货物灭失、称重不合理等问题未处理,导致双方长期未能对账结算。

调解过程:刚柔并济,巧破僵局

庭审开始时,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面对这一僵局,卞喜梅没有简单地进行判决,而是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厘清法律关系,寻找平衡点。在双方情绪趋于缓和后,卞喜梅适时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引导他们跳出“非赢即输”的对抗思维,转向寻求务实、共赢的解决方案。同时,帮助双方分析判决与调解的不同后果,如果判决结案,不仅时间长成本高,还可能影响今后合作关系;而调解解决,则可以实现双赢局面。

圆满结局:当庭履行,握手言和

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协调,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厘清实际欠款金额的基础上,被告当庭支付原告20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签字确认后,被告刘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将20000元支付给原告,原被告双方均对该案调解结果感到十分满意。

卞喜梅表示:“该案数额虽小,却关系到双方的正常经营和合作关系。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不能就案办案,要用群众语言解‘法结’,更要以温情化‘心结’,将“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借该案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完善交易记录,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及时对账结算,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事实难以查清;发生纠纷后,首选协商调解方式解决,降低解纷成本。

(昌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宋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