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打开

权威发布·答记者问|解读见义勇为奖励原则与四大褒奖方式

淄博发布 | 2025-10-23 13:52:09原创

马斌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原则是什么?奖励方式有哪些?10月2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正气淄博”见义勇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主任孙维海回答了记者提问。

依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淄博市制定了《淄博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细则》,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实行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抚恤优待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全社会应当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支持见义勇为;鼓励单位和个人向见义勇为基金会、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捐赠或者捐助。

淄博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褒奖分为四种: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淄博市见义勇为模范,同时发放奖金。对于事迹突出的,淄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推荐,争取获得国家、省级相关荣誉。

(大众新闻客户端·鲁中晨报记者 马斌)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