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赋能基层治理 护航乡村振兴之路——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涉村居典型案例
地方法治 | 2025-11-17 20:31:02原创
王均生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村居作为乡村建设与振兴的关键载体,其治理效能直接关系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涉村居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过发布涵盖承包经营、土地租赁、房屋买卖等类型的典型案例,以法治力量为基层治理立标杆、划底线,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动能。
近年来,博山区人民法院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通过设立全市首家诉讼服务站和村级法官联调工作站,打造覆盖辖区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创新“四级联调工作法”,实现矛盾纠纷就近化解、高效处置。同时,主动对接乡镇党委,精准研判治理短板,指导村居完善村规民约,从源头防范纠纷滋生,其经验做法被中央省市等多家媒体报道,获评淄博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单位。

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基层治理痛点难点,呈现四大鲜明特点:在维护公共利益与集体利益上,既有支持村委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保障高速项目推进的“大局考量”,也有依法认定违规协议无效、追究违约责任的“法治坚守”,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精准平衡;在纠纷实质性化解上,创新“示范判决+案例引导”模式,一揽子化解十余件房屋买卖类案,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促成和解,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守护乡村和谐;在多元联动解纷上,通过“法院上下联动”“庭所协同调解”等方式,融合法律规范与乡村人情,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高效化解矛盾,筑牢共治根基;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强化审执联动盘活闲置资产,推动集体房产高效流转,让“沉睡”资产焕发新生,为村居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司法服务必须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博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一方面加强村居法律指导,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提升基层自主解纷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讲等形式,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以司法之力激活基层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与城市社区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屏障,让公平正义扎根基层土壤。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王均生)
责任编辑:李金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