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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步神器还是马路杀手?油电混动轮椅可飙至50km/h

果然独家 | 2025-11-25 21:09:55原创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近日,河南某博主发布视频,展示并销售一款外观与普通轮椅相似、但具备较高行驶速度的代步车。视频中,一老人乘坐该车在一段有护栏的水泥道路上行驶,车辆扶手处设有握把和两个后视镜,一旁导航软件显示其时速达到49-50公里/小时。

视频截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以买家身份咨询后获悉,该厂家在售的“高端轮椅”约有十款,以数字型号区分,动力类型涵盖燃油、电动以及油电混合。视频中时速可达50公里/小时的为“5号油电混动轮椅”,也被称为“双把越野轮椅代步车”。对于能否正常上路行驶,客服回应称:“他们(顾客)都正常开。”

在商家发布的另一段介绍视频中,该车型被描述为“650瓦带爬坡挡差速电机,油碟刹,整车6根液压减震,时速35-40km/h,续航100-120里”,并强调乘坐者可实现“站立、坐下”等操作。

那么,这类混合动力轮椅究竟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法律部主任余逸飞律师分析认为,此类车辆难以明确归类。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余逸飞进一步表示,从外观上看,这类车辆更像是对普通电动轮椅的改装。而普通电动轮椅属于医疗辅助工具,通常仅限于特定生活区域或无障碍通道使用,不允许在公共道路行驶。此类‘油电混动轮椅’如果被认定成非法改装,驾驶人将面临罚款,轮椅车收缴等行政处罚。”

记者随后致电河南省交管部门,得到的回复是:目前没有针对此类“混合动力轮椅”的登记规定,因此无法上牌。

北京交管12123则回应称,在北京地区,纳入交通管理范围的仅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该类车主要以汽油为燃料,需办理登记,且车辆型号及销售商家均有严格限制。申领牌证时,车主须携带车辆合格证,并前往户口所在地登记站申请,所购车型还须列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合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外观上更接近摩托车,与前述“动力轮椅”差异显著。尽管商家在销售的电动轮椅上张贴了残疾人专用车标志,但它并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部分车型

车身贴着残疾人专用车标志

残疾人专用车标志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若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对此,余逸飞律师特别强调了此类改装轮椅的安全隐患:一是车辆机械设计与高速不匹配,缺乏必要安全防护,极易失控造成伤亡;二是老年人对高速行驶的操控和应急能力不足,易因操作失误危及自身及他人;三是其速度在非机动车道过快、在机动车道过慢,会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增加事故风险。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鲁畅 李苗

责任编辑: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