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500万元!山东印发新规,奖补这些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
来源:观海新闻
2026-01-27 16:04:58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过政策与资金协同发力,培育壮大一批高水平质量创新平台,为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注入强劲技术动能。
《实施细则》共五章、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支持标准和范围、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绩效和监督管理、附则。《实施细则》聚焦高能级质量创新载体培育,明确了奖补范围,明确将市场监管总局批复筹建并完成验收的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碳计量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纳入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奖补范畴,同时将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列为奖补对象,推动质量资源向高能级载体集聚。
《实施细则》明确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形成质量提升政策叠加效应,激励导向明确。补资金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财政厅进行管理,涵盖申报、预算、拨付全流程,强化信用审核、绩效评价,明确各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等不得截留、挪用,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一律取消奖补资格,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切实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实施细则》规定,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技术水平高、业务范围广、发展前景好的高能级质量创新平台,加快山东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优势产业、新兴产业质量竞争力,推动未来产业快速发展,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山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青岛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坚持质量激励,鼓励产业链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采用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截至目前,累计获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11个、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21个,培育市长质量奖64个,累计培育“好品山东”63个、“青岛优品”185个。
责任编辑:蔡继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