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2026-02-01 06:50:55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6年1月31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省长周乃翔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在中共山东省委坚强领导下,稳扎稳打、踏踏实实,苦练内功、踔厉奋发,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当好排头兵,努力建设北方地区经济重要增长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山东省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稳扎稳打、踏踏实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十五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山东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东省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东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2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同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东省2026年省级预算。
关于山东省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奇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责任编辑:叶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