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中园石化”傍牌十年:审批不是侵权挡箭牌,市场容不下文字碰瓷
观澜亭 | 2026-03-24 19:35:44原创
贾涵宇 来源:大众新闻

近日,据极目新闻报道,有河北网友发帖称,加油时误将“中园石化”认作“中国石化”,加油时还纳闷怎么油价这么便宜。该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中园石化”为红底白字,字母为“SNOPEC”,而中国石化加油站的标识也为红底白字,字母为“SINOPEC”。中文和字母均差别细微,十分雷同,让消费者容易混淆。

这背后,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品牌仿冒陷阱。
涉事加油站以“经营超10年、名称经审批”为挡箭牌,看似合规的经营外衣,实则藏着成品油市场屡禁不止的“傍名牌”顽疾。
“中园石化”与“中国石化”仅一字之别,“国”改“园”的文字游戏,绝非无心之失,而是经过刻意打磨的混淆手段。从视觉设计来看,涉事站点照搬中国石化经典的红底白字招牌、标识布局,连整体装潢都高度复刻,驾车疾驰的消费者远观根本无法分辨;再以低于市场价的油品为诱饵,利用大众“捡便宜”的心理弱化警惕心,一步步完成“引流—误导—交易”的闭环。
这种仿冒行为,本质是攀附知名央企的商业信誉,无偿占用中国石化多年积累的品牌公信力,将消费者的信任直接转化为自身盈利的资本。其主观侵权意图清晰,绝非简单的“名称巧合”可以搪塞。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涉事加油站始终以“名称经审批、经营超十年”作为挡箭牌,试图用合规准入资质洗白仿冒行为,可审批合规不是侵权免责,十年经营更不是免罪金牌,这种偷换概念的辩解,根本无法掩盖其攀附品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本质。
工商部门的名称核准,仅核查辖区内字号是否重名、是否违反禁用规定,并不承担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的审查职责。营业执照是市场准入的基础凭证,而非规避侵权责任的护身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名称、标识,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的,即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经营时间长短、审批流程是否合法,都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免责理由。
而这家站点能“合法”经营十年,恰恰反映出此前监管存在盲区,对“擦边球”式仿冒的容忍,变相纵容了乱象滋生。
“中园石化”式的仿冒,看似只是让消费者加错油,实则埋下多重隐患。
对消费者而言,低价往往伴随油品质量风险,劣质汽油会损伤车辆发动机、增加出行安全隐患,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被公然侵犯;对正规品牌而言,长期被山寨分流客源、稀释商誉,多年打造的品牌形象被无端消耗;对整个成品油市场而言,“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会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让守法经营者蒙受损失,扰乱行业健康发展。
事实上,“中园石化”绝非孤例,成品油市场的品牌仿冒乱象早已泛滥,从“中固石化”、“中围石化”到“申国石化”,各类一字之差的“李鬼”加油站层出不穷,早已成为行业屡禁不止的顽疾。

要彻底清除成品油市场的仿冒顽疾,不能仅靠消费者“睁大眼睛”,必须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首先,监管部门要打破“重准入、轻监管”的惯性,不再只看名称是否合规,而是综合研判站点标识、装潢、宣传等整体视觉效果,对侵权行为依法责令整改、从重处罚,清理存量违规站点;其次,审批环节要打通信息壁垒,将名称核准与商标数据库联动,对与知名品牌高度近似的字号严格驳回,从源头杜绝碰瓷空间;最后,正规品牌要强化主动维权,建立常态化打假机制,通过法律诉讼提高仿冒者的违法成本,同时消费者也要摒弃“低价迷信”,发现仿冒站点及时举报,形成共治合力。
市场竞争的核心是诚信与品质,而非文字游戏和视觉碰瓷。
“中园石化”十年未被纠治的闹剧,给市场监管敲响了警钟:合规准入不能成为侵权的遮羞布,长效监管才是守护市场公平的关键。
唯有让法律亮剑、让监管发力、让诚信扎根,才能让“李鬼”加油站无处遁形,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成品油市场的清朗与安全。
(大众新闻记者 贾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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