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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颁布归还非法所获文物法律 哪些中国文物有望回归?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5-12 07:11:32

根据法国政府10日发布的公报,法国总统马克龙9日颁布了关于归还非法所获文物的法律。相关法案于7日在法国议会审议通过。

新法律颁布后,在法国的中国流失文物,哪些将有希望被归还?该法律的颁布有怎样的意义?这是否意味着在法的中国流失文物能顺利回归?

授权政府通过行政程序批准文物归还事宜 

为回应多国提出的文物追索请求,这项立法授权法国政府通过行政程序批准文物归还事宜,无需逐案立法。法案允许在符合归还条件的情况下,将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从“公共领域”中“移出”,从而简化归还程序。

此前法国法律规定,“纳入公共领域”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因此针对相关追索请求需要逐案立法处理,程序较复杂。

适用范围上涵盖任何地理来源的文化财产

不过,该法律对可返还文物的认定标准及归还流程设定了一系列限制条件。

适用范围上,法案涵盖任何地理来源的文化财产,但必须是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期间法国以非法方式获取的外国文物。

流程上,所有归还申请须经过法国与追索国协商成立的双边科学委员会审查,并征求国家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的意见。此外,法国政府每年还应向议会提交报告,介绍其收到的外国追索请求及其处理进展等。 

为何选定这个时间段?

该法律适用于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期间,法国以非法方式获取的外国文物。为什么选定这个时间段?

起始日1815年11月20日,有一个标志性事件:第二次《巴黎条约》签署,拿破仑战争结束。条约签署后,欧洲各国完成拿破仑劫掠文物的大规模返还。自此,法国开启殖民扩张,进入殖民文物掠夺高峰期(如1860年圆明园文物劫掠事件)。起始日选这一天,明确文物的归还只溯及殖民时代的海外掠夺,不追溯拿破仑时期欧洲内部的文物流动。

截止日选在1972年4月23日,需要了解一个背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公约规定:1972年4月24日起,缔约国非法贩运文物属违法,可依法追索。

所以,1815.11.20—1972.4.23,是法国殖民掠夺“窗口期”,由法国刚颁布的新法案管辖返还。至于1972年4月24日之后,适用“1970年公约”。

在法中国流失文物 哪些有望被归还?

新法律颁布后,目前在法国的中国流失文物,哪些将有希望被归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霍政欣:这次法国颁布的这部法律明确它的适用对象是1815年11月20日到1972年4月23日之间被法国非法侵占的外国文物,这一期间恰好涵盖了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以及此后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中国文物流失法国的主要历史阶段。所以从原则上讲,在此期限内被法国非法占有的中国文物都有请求返还的可能性。但是不代表这个法律生效以后,历史上被法国劫掠的中国文物马上就能实现大规模的返还。这部法律将军事物品、考古发掘的文物排除在返还范围外,同时也没有对这些定义做出准确的说明,所以像当时一些所谓的法国探险家像伯希和等在敦煌以所谓的低价方式购买的文物,能不能在返还范围内,还需要双方通过协商来进一步明确。

该法律颁布的背景

2017年,马克龙在访问布基纳法索时承诺,将推动向非洲国家归还文化财产的进程。

2025年7月,法国政府对相关法律草案启动快速立法程序。这份草案今年1月先是在法国参议院获得通过,4月13日又在法国国民议会全票通过。5月7日,该法案在法国议会审议通过。5月9日,法国总统马克龙颁布了关于归还非法所获文物的法律。

这一法律颁布是否意味着在法中国流失文物能顺利回归?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霍政欣:这部法律我觉得应该是文物追索返还领域一部重大的法律进展,因为它实际上突破了之前文物追索常受制于法不溯及既往、时效这样的一些常见的法律障碍,以及法国法本身关于公共藏品不可转让的这种法律障碍,另外这个法律实际上就将法国今后将其公共收藏品返还给外国的程序,从之前的议会立法行为降格为行政决定行为,便于法国向外国返还文物。应该会给其他国家树立正面推动效应。

今后多大程度上推动法国返还中国文物,一个要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准备和行动,我们需要掌握相关的中国文物流失到法国的证据,我们要做好溯源调查。还要尽快地组织专业人员对这部法律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研判,尽早确定对法文物追索的清单和优先顺序,同时要为和法国政府谈判和协商做好政策储备、证据准备和团队的准备。从法国那方面来看,取决于今后法国对向中国返还文物的实际意愿,以及它对这部法律一些关键模糊条款的解释。

 

责任编辑:刘鑫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