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PS式安全”,更拒绝“PS式守法”
一颖看法 | 2026-06-02 15:25:11原创
刘一颖 李蕾 来源:大众新闻
搜索词:
欲盖弥彰:企图掩盖过失或坏事的真相,反而暴露得更加明显。
【书证】或畏人知,横加暴怒,欲盖弥彰,竟有何益!——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

日前,热播综艺里“一车明星安全带全是P的”被网友识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声,批评这一行为“自欺欺人”,并重申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
这一行为看似娱乐花边,实则触及严肃的法治底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这一条款没有“例外嘉宾”,也不存在“后期补录”。节目组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嘉宾使用安全带画面,不仅是对观众视线的欺骗,更是对违法事实的“美化”——如果未系安全带的真实情况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就已然构成违法事实。后期P图无法改变当时的违法状态,反而增加了一层“伪造证据”的嫌疑。
更进一步,综艺节目作为公共文化产品,承担着文化传播、价值引导、公益服务等责任。明星及制作团队明知法律规定,却试图用技术手段“蒙混过关”,本质上是法治意识单薄,典型的知法犯法。
这种“视觉合规”不仅无法掩盖事实违法,更向社会传递出“规则可伪造、安全可P图”的错误信号,危害并不低于一次未系安全带的行为本身。
公安部交管局指出,“安全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法治更不是做样子,绝不容许任何主体以任何形式虚构合规、掩饰违法行为。
因此,对这一事件不应止于“娱乐吐槽”。有关部门可依法调取节目录制时的原始行车记录或现场影像,查证车辆行驶期间是否确实未系安全带;若查实,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同时,节目制作方通过后期加工传播虚假守法画面,涉嫌违反有关法规中关于信息真实性的原则,相关部门可视情节予以约谈、通报或责令整改。
法治拒绝“PS式安全”,更拒绝“PS式守法”。安全带不能靠P上去,法律意识更不能靠修图软件来弥补。
遵纪守法,守护的不只是社会安稳,更是自己平安。
(大众新闻记者 刘一颖 李蕾)
责任编辑:韩雨婷
大众新闻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大众新媒体大平台 联系电话:0531-85193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