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C鲜榨”“100%果汁”实为浓缩勾兑 律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
来源:潮新闻
2026-07-16 18:36:29
近日,有媒体暗访河南多家果汁代工厂发现,市场上不少主打“NFC鲜榨”“100%果汁”的饮品,生产全程并未使用鲜果,也无鲜榨设备,仅依靠水与浓缩果浆勾兑调配而成。涉事厂商直言,低价果汁不可能采用鲜果现榨工艺,部分商家通过调换包装上“100%”“NFC”等字样的排版顺序,利用标签文字位置差异打监管擦边球,误导消费者。

事实上,市面上“NFC果汁”标识滥用乱象早已屡见不鲜。此前,央视就曾曝光果汁标签虚假宣传问题,多款线上线下在售、标称“100%NFC”的果汁产品,配料表前两位均为水和浓缩果汁,与大众认知中的原榨NFC产品严重不符。
针对乱象,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张浩然解读,NFC为“Not From Concentrate”的缩写,即非复原果汁。根据国家标准《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31121-2014)定义,非复原果汁也就是原榨果汁,是以新鲜水果为原料,通过机械方式直接榨取制成、未经浓缩处理的果汁饮品,生产过程中不得额外添加水。
这意味着,但凡产品本质是浓缩还原、加水调配的果汁饮品,却对外标注、宣传“NFC”“原榨”“鲜榨”,均属于不符合国标定义的虚假宣传行为。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龙彦历律师向潮新闻记者表示,此类虚假标注、勾兑冒充原榨果汁的行为,涉嫌构成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与虚假广告,直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同时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部法律规定,违法情节达到标准还将触发刑事追责,产品销售金额满五万元即可刑事立案追诉。
针对商家试图通过调整标签文字位置、主次排版规避处罚的套路,龙彦历律师明确,法律认定广告与标签是否合规,以内容实质真实性为唯一标准,与文字标注位置无关。在司法实践中,商家以主标题夸大宣传、角落小字标注真实信息的擦边操作,普遍被法院认定足以误导普通消费者,无法适用《食品安全法》中标签瑕疵免责条款,不能免于处罚。
对于普通消费者的维权途径,龙彦历律师介绍,购买到此类虚假宣传的“NFC果汁”“100%果汁”产品,可依法向销售方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照五百元计算;若涉案产品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还可主张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付。
除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外,涉事生产企业及责任人还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龙彦历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及最高检、公安部相关立案追诉标准,伪劣果汁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即达到立案标准,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相关责任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为彻底整治果汁行业标签乱象、堵住监管漏洞,龙彦历律师提出建议,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细化“NFC”“鲜榨”“100%果汁”等宣传用语的强制标注规范,明确界定宣传边界,压缩商家擦边空间;另一方面,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环节,新增生产工艺真实性核验流程,对屡次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惩戒与从业禁止。
潮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26日新修订的《商标法》已经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法专门针对“NFC鲜榨”“100%果汁”这类“心机商标”,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原料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新法还增设了投诉举报通道和专门罚则。
“这类擦边行为也将面临相应惩罚,在新法框架下将直接被纳入商标法的打击范围。”龙彦历律师向潮新闻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许光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