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舆 | 反垄断罚单落地,戳破“低价即正义”幻觉
捞舆 | 2026-07-28 17:22:23原创
赵晓昕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提要:站在整个经济运行的角度,低价格也意味着低利润、低收入,带来的是进一步低迷的消费意愿和市场信心,对整个经济循环和经济前景来讲,是拖累而非助力,无法推动经济上行。

被立案调查半年后,携程收到了在线旅游领域反垄断的第一张罚单。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这一数额虽然低于2021年阿里182.28亿元的罚单,但罚款比例高达7.5%,刷新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处罚的纪录。

伴随罚单落地,携程案成为反垄断进入“深水区”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过去“二选一”的简单模式逐渐退场,利用算法、技术和生态化运营构筑的复合型垄断模式,正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据悉,携程案相关数据体量大、分布散,关联关系复杂、信息隐蔽性强,查处难度非常大。市场监管总局为此成立专案组,奔赴10余省份调查取证,并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算法解析,抽丝剥茧还原事实。
在细致调查面前,算法监测、流量调控等手段逐一浮出水面,“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也无所遁形。携程要求部分酒店“二选一”,强制部分酒店给予“全网最低价”的垄断行为事实清楚,处罚有据。
反垄断、反“内卷”,就是要一个领域也不放过、一个死角都不能留。不论技术多么复杂、手段多么隐蔽,都不可能逃过与时俱进的监管之眼。纠偏背后的国家意志,可谓十分强烈。
按说,阿里、美团“二选一”之争持续多年,两大巨头缴纳的巨额罚款,本应带来足够的威慑。为何携程仍明知故犯?除了自以为隐蔽的手段,还有一种有恃无恐的心态。
在舆论场中,有一种颇具迷惑性的声音,可以为这种心态作注脚。罚单出来后,有一些人认为,携程压榨商家是为了给消费者让利,“平台以后更偏袒商家,而不是消费者”,“携程压低酒店价格所以被罚,这次只有酒店商家受益了”。
这种认知误区,与“低价即正义”的畸形市场观念不无关系。长期以来,一些平台反复强化“把价格打下来”的叙事,却不提低价背后的形成机制与代价。久而久之,不少消费者被笼络,认同“价格越低越好”。也正是在这种氛围中,一些平台对监管心存侥幸,对规则缺乏敬畏。
中小商家是平台经济的毛细血管,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不是所谓的“偏袒”。而且,任何行业领域,都不可能靠单方面牺牲一方、“偏袒”另一方来实现健康成长。站在整个经济运行的角度,低价格也意味着低利润、低收入,带来的是进一步低迷的消费意愿和市场信心,对整个经济循环和经济前景来讲,是拖累而非助力,无法推动经济上行。
健康市场里的低价,来自多个市场主体之间的充分竞争,也伴随着服务品质的提升,最终实现物美价廉;而在巨头垄断的市场里,所谓低价很可能只是平台“慷商家之慨”,拿商家的血汗钱“打窝”。
这种操作,是不可持续的竭泽而渔,会带来更隐蔽、也更深远的危害。
不想被流量“锁喉”,就只能服从携程制定的规则。有多位云南民宿主反映,在15%的基础佣金之外,再综合携程推出的特牌、云梯、金字塔等推广费用,每成交一单,携程会抽走30%左右。
消费者支付了300元,但商家只能拿到200元出头,这里面还包括布草与人工成本、空调和热水等能耗成本。如果要维持利润,就只能向人房比、物料品质开刀。最终,服务缩水的代价,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此前“外卖大战”中,恶性“内卷”导致食材以次充好、“减量不减价”等乱象,殷鉴不远。
同时,所谓给消费者让利,也不过是平台商业策略中的一个中间环节。
在这一环节,平台表现为积极争夺消费者;但在完成流量收割、形成市场支配地位后,就可能演变为对商家和消费者的“两头通吃”。对商家,是抬高佣金、加码限制;对消费者,则可能是“大数据杀熟”、价格歧视。
而且,排他性的“最低价”,使商家无法在其他平台以更低价格销售,实际上也剥夺了消费者“货比三家”的选择权。如果不对平台垄断行为坚决说不,消费者就更难避免被单一平台定价策略所“绑架”。
因此,在反垄断问题上,消费者和商家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保障商家公平竞争的环境,消费者才可能持续享有真实低价和稳定服务,两者的利益统一在反垄断的推进之中。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伤害的是商家、消费者乃至整个行业的长远利益;“内卷式”竞争中,也没有谁能真正独善其身。这样的共识凝聚得越广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就会拥有更坚实的根基,14亿多人口也才能从中获得更持久、更普惠的利益。
(大众新闻记者 赵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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