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就明白|国务院批复,增强“带薪休假”执行刚性!读懂“休假”那些事
一说就明白 | 2026-08-19 19:07:32原创
齐静 来源:大众新闻
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其中有关“带薪休假”的内容引发关注。
《规划》明确,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这也意味着,休假正从福利属性转向制度刚性。

什么是带薪休假,有几天假期?休了婚假、产假,还能再带薪休假吗?未休带薪休假,可以折现吗?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咱们一说就明白。

年休假是个啥?
带薪休假,也就是大伙儿常说的年假或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的假期。

休年休假,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休息、促进其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法定权利。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休几天?
那么,年休假到底可以休几天呢?这个问题与你的工作时间有关。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有带薪休假的权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当然,如果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包括: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能折现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你可以休年休假,但因为工作原因无法休假,单位需要将年休假折现为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还有一种情况,年休假可以折现,这就是你离职时没有休完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休了婚假、产假,依然可以休年休假
不少人问,休了婚假、产假等其他假期后,还能休年休假吗?
对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明确,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所以,年休假只算工作日,休息日不算在内。
(大众新闻记者 齐静)
责任编辑:金雪
大众新闻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大众新媒体大平台 联系电话:0531-85193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