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协2023年第八次月度协商会,围绕“推进托育机构普及普惠发展”建言献策
有事多商量 | 2023-12-14 15:52:00
来源:山东政协微信公众号
12月13日下午,省政协召开2023年第八次月度协商会,围绕“推进托育机构普及普惠发展”建言献策。会上,委员、专家、群众代表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聚焦普惠托育发展、多方协同促进托育发展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开诚布公交流,深入协商议政,为推进托育机构普及普惠发展凝聚了共识、汇聚了力量。
普惠托育发展
培育新时代婚育文化
实施全周期优质服务
鲁海燕
省政协委员,枣庄市妇联主席
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仍面临现代人不婚不育现象突出,公办普惠托育供给缺口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待优化,育儿妇女职育关系难平衡等问题和挑战。为此,建议:
完善育儿全周期配套支持政策。允许经济压力较大的家庭提前支取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逐步将托育和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通过税收减免、购房补贴等多种措施减轻养育负担。
做优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健全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将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纳入“15分钟社区生活圈”。加快开发家庭科学育儿APP,普及科学育儿理念,提高家庭科学育儿水平。
探索家政育儿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机构创办托育服务,在财政资金、土地或经营用房供应、税收减免、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家政服务融入社区托育服务,吸纳家政育婴师等专业人员加入社区托育队伍,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服务。
助力育儿妇女职育平衡。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承担生育友好的社会责任,根据女员工规模及年度生育情况,实行一定税收优惠,降低企业女员工用人成本。
综合施策 扩量提质
增强托育服务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刘德军
省政协委员,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战略规划所所长
托育服务发展滞后、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影响了养育质量,强化了“母职惩罚”效应,制约了年轻一代生育意愿,导致人口红利进一步消失,必然会对经济结构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为此,建议:
加强部门协同,统筹规划,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托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我省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提出政策保障、标准规范、人才培养、监督管理和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路径和目标;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的积极性,形成托育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增强保障能力。发挥多种性质、各种类型的市场化服务机构扩面作用的同时,在构建政策设计、完善财税支持体系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考虑发行托育服务专门彩票或者设立专项基金,发挥引领示范和保障兜底作用。
开展试点示范,打造品牌,推动融合发展。以设区市为单位,培育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创新创优示范城市。以深入实施普惠托育体系建设项目为重点,评选表彰一批真抓实干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社区托育示范点、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等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普惠托育、智慧托育、健康托育等服务名片。
锚定主导发展模式
精准扶持普惠托育
王洪娜
省政协应用型智库专家,省卫生健康委宣教中心研究员
我省20—40岁已婚妇女平均想要孩子数为1.63个,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76个,与平均现有子女数分别存在0.19、0.32个差距。这种心理意愿与实际行动之间的偏差,正是提高生育水平、实现人口增长的潜力空间。为此,建议:
把托育服务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参照学前教育财政预算的相关政策,确定托育服务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建立省级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配套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加快制定托育法规制度,将托育服务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研究试行工会费用、福利费等用于托育服务的路径办法。
建立以政府公共服务投资为主的托育模式。全面推动各地提前布局学前教育资源下延,财政预算重点扶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模式。教育部门要将其纳入幼儿园管理,卫健部门负责卫生保健、保育指导、备案统计,编办等部门负责做好公办幼儿园职责调整、师资来源等工作。
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全周期、全过程制定生育支持政策措施,避免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的差异化递进式支持,改善家庭初次生育养育过程体验,提高群众生育意愿。
推进托育机构发展
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
董学琛
省政协常委,济宁市政协副主席
托育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社会力量投资积极性不高,托育服务的宏观协调和资金支持面临困境,托位供需矛盾突出,监管体系尚未健全。为此,建议:
高位推动、科学规划,夯实托育工作基础。从组织架构、考核机制等方面集成创新,将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谋划推进。成立相应的托育工作指挥部或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托育一件事”行政审批机制。
政策引领、要素保障,强力支撑托育发展。顶格出台财政支持、规划建设、普惠收费等政策举措,推出托育机构税费减免、金融保障等措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力量投资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助和示范奖补,提升社会力量投资托育积极性。
国企领衔、引导办托,扩大普惠托育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托育服务业,投资托育项目。鼓励国有企业利用空置闲置的自有物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出租等方式优先用于托育服务业。
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守牢托育安全底线。建立“互联网+托育服务”智慧托育监管与服务大数据平台,打通托育服务线上便捷渠道。对普惠性和非普惠性托育机构实施分类管理,对同类型机构实行动态等级评估,设置1—5星级标准,制定行业退出机制。
营造养育友好环境
破解三孩母亲托育难题
赵晓宇
潍坊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外事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针对三孩母亲无所可托的焦灼,建议:
探索多形式托育模式。加强多元托育服务供给,制定综合奖补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专业化的托育服务机构。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聚集区建立托育机构,既方便妈妈们弹性哺乳,又增加托育就业岗位。探索“家庭+社区”托育模式,社区提供托育场所,社区居民作为照护人员,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
适当增加产假时间。增加二孩、三孩妈妈产假时间,可执行弹性休假,为入托留出接续时间。严格落实陪产假和育儿假政策,爸爸因故未能休完陪产假的,可由妈妈将剩余的陪产假合并计算到产假中。除去0—3岁婴幼儿父母,隔代照料的祖父母辈,也应享受婴幼儿3周岁前每年10天的育儿假。
制定养育友好支持措施。优化中考加分政策,探索试行三孩家庭的一孩二孩享受中考加分、父母享受每年不少于30天的陪学假。倡导商超、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提供志愿服务,方便妈妈们带娃出行。举全社会之力,营造养育友好环境,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
部门回应
针对普惠托育发展缺乏主导模式引领、普惠优质托位供需矛盾突出问题
马立新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回应:
目前,我省基本形成了独立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社区办托、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等多元化、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模式,全省托育机构达到7848家,其中,公办机构1778家,占22.3%;民办机构6070家,占77.4%。全省普惠托位占比已经接近50%。
由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资源总量与群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供需结构性矛盾。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一是进一步明确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模式。积极发展以公办托育机构为依托、民办托育机构为支撑、家庭托育为补充的托育服务模式。二是进一步利用好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按照学前教育有关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发挥好单位社区作用。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为在职职工、居民提供优质托育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托育服务政策。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省生育支持政策,加大对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执行居民价格落实力度,指导各地尽快出台普惠托育服务收费价格等系列政策,推动我省人口高质量发展。
针对托育服务尚未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托育项目缺少扶持问题
孙来斌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新旧动能办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回应:
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需由国家层面统筹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已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沟通汇报,提出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专门机构提供托育服务的意见建议。随着群众养育观念的变化,对托育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也逐步趋于成熟。希望同各位委员一起努力,共同推进,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建设项目谋划和实施。加强规划引领。积极推进将托育服务纳入“十四五”规划,并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个。完善政策体系。指导16市印发“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和组织实施,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加强资金保障。2020年以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95亿元,支持205个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新增托位18726个。同时每年单列省预算内资金1.5亿元,支持基层社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善基层托育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促进托育服务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二是做好普惠托育项目谋划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大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继续加强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汇报沟通,推进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针对托育服务缺少常态化财政经费支持问题
陈东辉
省财政厅副厅长
回应:
近年来,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起普惠托育服务财政政策支持体系,有力促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事业,有效解决群众“入托难”问题。二是实施分档运营补助,引导托育服务有效需求。对托育机构招收二孩、三孩,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分档补助,有效减轻多孩家庭托育负担,引导托育服务需求,进一步拓展托育服务市场。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动托育服务机构发展。落实托育服务领域在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方面减免优惠政策,为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政策措施,推动我省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多方协同促进托育发展
积极探索国企托育服务新模式
姜巧珍
省政协常委,青岛市政协副主席
发展国企主导、职工受益,形式灵活多样、多元要素融合的托育服务新模式,是降低职工托育支出的有效方式。为此,建议:
由卫健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财政、教育、国资、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国企办托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畅通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渠道,提供全方位对接服务。
对现行托育支持政策进行融合创新,比如对国企办托资金支出不列入常规业绩考核,将托育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纳入企业税前项目予以扣除,拓展生育保险金使用范围使其可用于托育支出,对普惠托育营业收入予以税收减免,因地制宜灵活解决用地属性问题等。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国企办托引导基金,实行普惠性补助、示范性奖励,鼓励开发保险产品进行兜底保障。
建立国企托育数据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和沟通反馈,共享办托信息。
发展家政办托新型业态
助力“幼有所育”“幼有善育”
刘俊杰
省政协委员,山东巾帼爱之光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家政母婴护理机构以其独特优势,为“幼有所育”“幼有善育”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总体来看,家政办托处于摸索、培育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加快解决。为此,建议:
支持家政托育“上延”办幼班。着眼母婴护理、托幼养育、托幼衔接一体化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托育机构“上延”开办3—6岁幼儿班。对进家提供托育服务的家政育婴师,每月给予一定额度的岗位补贴。搭建家政公司、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平台,加强医疗保健服务和婴幼儿托育服务相衔接,为家庭提供全面服务。
支持家政托育提供灵活多样服务。鼓励家政托育服务本地化、标准化、规范化,探索符合婴幼儿健康成长的方法、方案和环境创设。支持家政托育为育儿家庭提供计时上门养育指导、启智类教玩具使用借用、依据婴幼儿成长发育测评给予指导,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方便、实惠、优质的服务。
落实普惠家政托育支持政策。幼儿园办托享受的所有支持政策,同步应用于普惠性家政办托。对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家政公司,可享受托育机构补贴。鼓励家政托育嵌入社区,开办连锁经营式家庭托育点,享受行政审批、场地优惠、资金扶持等普惠政策。
着眼托育需求
做优做强托育服务产业
郑少文
农工党山东省委会人口资源专委会委员,山东汇美合正教育集团董事长
就托育服务业情况看,市场主体结构失衡、品牌培育不够、母婴产品开发不足、托育企业普遍亏损等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建议:
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培育齐鲁托育品牌。以点带面培育区域托育产业集群和托育服务头部企业,推动区域婴幼儿服务产业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品牌连锁机构,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探索托育服务品牌认证机制,推动形成一批有活力的齐鲁品牌。
优化托育产品体系,融入“好品山东”建设。依托济宁城投率先打造的全国首家托育产业大厦,汇聚托育装备、托育智能、托育教培、托育园所解决方案,以及托育衍生品文创、母婴儿营养等产品和服务,融入“好品山东”品牌建设。
加快信息技术赋能,培育智慧托育新业态。搭建托育机构点评口碑信息化平台,借鉴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大众点评做法,将备案的托育机构纳入托育信息化平台点评范围,对安全、诚信、便利、膳食、价廉、保育等不同要素进行点评,为育儿家庭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多选择。
加强金融保障支持,激发托育投资热情。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产品,为托育行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依托家庭服务业龙头企业,组建家庭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吸引家庭服务业上下游优质项目落地集聚。
托育服务要发展
人才培养是关键
曹英娟
省政协委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护理部主任
托育服务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人才培养,还存在发展瓶颈。为此,建议:
提升人才供给水平。依托妇幼专科或综合医疗机构优质资源,探索建立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加大欠发达地区培训力度,推动大城市托育服务需求与欠发达地区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
规范执业资格准入标准。建立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办法,组织开展培训考评。制定托育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的标准、条件、程序,以及退出机制、上岗资格审查机制。
完善职前培养体系。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结合行业发展,动态确定招生规模,优化课程设置,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材建设等。
建立健全职后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托育服务人才职后培训规划,建立相关培训标准。推行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研究制定托育服务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与评估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评估监管机制。
保障托育服务人才待遇。落实托育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鼓励支持托育机构为托育人员足额足项缴纳“五险一金”,让留在本地从事托育服务的毕业生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制定托育从业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制度,畅通职业发展路径。
夯实公建民营社区托育服务基础
赵玉芝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齐悦国际社区党委书记
随着全面二孩、放开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家庭养育压力随之加大,社区托育服务普及普惠发展还存在难点。为此,建议:
建立合理的社区办托场地成本分担机制。摸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的闲置场地情况,建立公共空间和设施资源处置转化机制,推动社区托育机构优惠使用场地设施。
建立稳定的社区办托建设运营补贴机制。支持社区办托申报建设补贴,采取边建设边补贴的方式,缓解托育机构资金流转压力。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发放托育服务消费券,为社区育儿家庭免费提供婴幼儿亲子活动、科学育儿指导、健康查体等服务。
建立广泛的社区托育宣传引导机制。支持社区设置专家咨询室,提供“点对点”育儿咨询服务。引导媒体资源力量投入社区托育服务宣传,让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多视角了解托育服务。
建立有效的社区托育监督管理机制。出台社区托育管理办法,制定社区托育服务监管措施,对场地设施、人员配置、备案、健康、人员力量、安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乡镇、街道以及社区配备管理服务专业人员,对社区办托开展建设、运营、招生、宣传、监管等全方位管理服务,社区托育机构专注做好照护服务。
部门回应
针对目前托位空置率高、社会力量投资办托积极性不足问题
马立新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回应: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动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省共有托位40.65万个,入托婴幼儿15.22万人,托位使用率37%。
据调研,影响家长送托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照护方式的信任程度、托育成本的接受程度及家庭送托的便利程度。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打造一批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又可及的托育服务机构,提高群众接受程度的同时,也保障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一是持续完善政策保障。在落实好现有托育机构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推动在土地、财政、税收、人才、医疗等方面,拿出更多的举措,加大民办普惠托育机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托育事业发展,形成多元化投资保障机制。二是全面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群团、社团等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和托育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三是提高送托便利程度。用好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让婴幼儿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照护服务。四是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建立托育费补贴和报销制度,健全政府、机构和家庭托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群众送托意愿。
针对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稳定职业上升渠道问题
李士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回应:
近年来,山东积极推动托育行业技能人才评价,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方面,保障技能人才“能评价”。持续壮大托育服务领域自主评价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规模,全省已有117家企业、87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育婴员、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聚焦托育产业发展新职业新需求,组织开发《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由人社部在全国颁布实施。另一方面,促进技能人才“稳发展”。坚持把兑现福利待遇作为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必要条件,引导企业建立评价与薪酬、晋级、荣誉等待遇衔接的人才制度,实现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薪酬待遇“双提升”。
今年,我省在原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职业技能等级的基础上,向下补设学徒工,向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形成“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进一步打破了技能人才成长的天花板。
有问有答 互动协商
孙录宝
省政协常委,省创新管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
问:
随着出生人口连续下降,幼儿园一定程度上出现空置。请问省教育厅,当前以及今后3年全省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空置的情况是怎样的?
王浩
省教育厅总督学
答:
全省共有幼儿园2.23万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17万所,按照省定办园条件标准能提供公办学位170万个;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458所,能提供普惠性民办学位120万个。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合计能够提供学位290万个。今后3年,预计全省适龄在园幼儿分别为329万人、269万人、224万人,从数据上看未来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学位空余。但是根据调研分析,今后几年会出现部分幼儿园学位闲置与学位紧张并存的情况。闲置的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村办园和低质民办园上,全省3009所公办园、4331所普惠园仍为办园水平较低的二类园或者三类园,且农村园居多,群众送子女入园的愿望不高。另一方面,城区公办园无论在硬件设施、规范管理、师资配备,还是办园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优势,群众送子女入园的需求强烈。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城区,部分幼儿园入园紧张的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目前全省城镇公办幼儿园平均班额达到35人,有3933所存在超班额问题,其中还有5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的园所421所。
于洲声
省政协应用型智库专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厅级干部
问: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请问省发展改革委,我省在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方面,有什么计划安排?
孙来斌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新旧动能办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答:
托育服务是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的一项重点任务。为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已多次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沟通汇报,拟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支持部分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建设。争取我省5个以上城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我们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探索经验做法。
近期已开展了以下工作:组织专题调研。初步了解嵌入式服务的现状、发展趋势、项目建设需求、管理主体等;做好项目谋划。认真开展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储备谋划,目前,我省已储备建设项目450个,项目总投资约60.7亿元,其中80%以上的项目具有托育服务功能。开展重点建设。指导济南、青岛、烟台、济宁、临沂、聊城、菏泽等建设意愿较强的市选取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为试点市项目整体建设探索经验做法。
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指导高质量编制建设方案,切实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加强项目储备谋划,将项目储备工作做细做实,尽快推进建设一批样板示范项目。三是指导地市储备一批优质托育、养老、助餐等连锁化优质服务机构,确保项目建得好、管得好、受欢迎。
张法水
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民建山东省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问:
据调研了解的情况,我省托育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工资不高,大约三分之二的人员没有依法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这也对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了严重制约。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各项劳动权益是托育从业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此,我想请问一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有力举措来充分保障托育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
李士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答:
对于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多年来,通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落实首问负责制,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处理,畅通维权渠道。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规范,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关于劳动者普遍关心的收入问题,一方面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今年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从10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县(市、区)调整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另一方面,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省政府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周静
省政协委员,山东大风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九三学社山东省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委
问:
目前托育监管体系尚不健全,这也是家长不放心把婴幼儿送到托育机构的原因之一,也影响了二孩、三孩的生育意愿。请问省卫生健康委,如何对托育机构加强监管,让家长送托更放心?
马立新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答:
通过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促进托育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
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出台了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发布了托育服务保育指导大纲、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营养喂养指南、消防安全指南、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大纲等,提升托育服务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综合监管。强化备案管理,全省3878家托育机构通过国家备案,数量居全国第2位。探索实施信息化监管,济南、济宁等市搭建托育信息平台。加强安全检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有效强化行业自律。目前,济南、济宁等13个市已成立托育服务行业协会。通过制定《托育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编制《托育机构入托合同范本》,开展论坛交流、技能培训等方式,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托育服务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婴幼儿安全。一是组织领导上再强化。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卫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好登记备案制度,优化登记备案要素和流程,提升机构备案率。二是制度规范上再健全。针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与培训、综合监管、质量督导与评估、示范托育机构管理等领域,研究制定一批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形成较为完备的标准规范体系。三是责任落实上再加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托育机构全覆盖、全过程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密防范公共安全、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周勇
省政协应用型智库专家,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二级研究员,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
问:
请问省发展改革委,我省作为一亿人口的大省,在制定和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方面,有哪些措施和打算?
孙来斌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新旧动能办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答:
省发展改革委聚焦健全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优质服务资源扩容、优化人口发展布局、促进产业现代化集聚,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努力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生命周期保障能力。即将出台的《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覆盖了10个方面,23个大类、90项具体服务。新增了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等2个服务项目,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等4个服务项目的服务水平,扩大了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等4个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
推动优质服务资源扩容提升,提升人口发展层级。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养老托育、文化旅游等社会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力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国家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养老、托育等社会民生优质服务供给模式和质量;推进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深入开展文化体验廊道和文化旅游载体建设。
促进区域一体融合发展,优化人口发展布局。紧紧围绕“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格局,编制实施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培育壮大济南起步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省级新区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增强山东半岛城市群综合竞争力和人口承载功能。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促进农业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10万人以上。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人口发展支撑。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行动,全力培育壮大“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一体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融合发展。布局建设一批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出台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编辑: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