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察:恪守为民初心,传递司法温度,倾力打造“齐救助”司法救助工作品牌
地方法治 | 2024-01-12 20:53:00
来源:山东法制报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检察机关的及时救助让我渡过难关。”近日,在淄博市高青县检察院“齐救助”高青驿站举行的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上,收到司法救助金的受助群众王某向承办检察官表示真诚的感谢。据了解,王某因不服其与他人劳动纠纷一案民事判决申请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遂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检察官在办案中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王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因提供劳务导致十级伤残,治疗花费较大并造成了日常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因此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小案件彰显大民生,这是全市检察机关践行为民初心,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倾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缩影。
2023年以来,淄博市检察院把司法救助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与市工商联、慈善总会联合构建“齐救助”司法救助工作中心,并在各基层检察院成立“齐救助”驿站。张店区检察院成立了“微光”司法救助工作室,联合工商联鼓励引导本地企业家积极捐赠救助金,并依靠企业专业培训、就业等资源汇聚“一次救助,长期帮扶”社会合力,进一步丰富检察机关多元化司法救助格局。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转发推介。办理的一起涉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退役军人事务部评为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筑牢发展共同体意识
拓宽救助金来源渠道
淄博市、张店区两级检察院和市区工商联经过多次磋商会谈,找准检察机关履职和工商联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契合点,将齐文化以人为本、扶困济困的文化内涵融入到“齐救助”品牌建设和机制实践中,充分利用张店区地处淄博市发展中心、工商联(总商会)拥有16家商会、2700余家企业会员的资源优势,延续疫情期间企业家踊跃捐款捐物的优良做法,呼吁企业家为司法救助申请人伸出援助之手。张店区检察院成立“微光”司法救助工作室后,爱心企业家迅速成立“微光志愿服务队”,致力于定向捐赠、帮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2023年4月“齐救助”中心、“微光”司法救助工作室启动之初,即为首批3个因案致困被救助家庭捐赠救助金6万元及其他生活保障物资。
齐救助
推动完善制度机制
助力救助常态长效
为确保“齐救助”工作机制规范高效运行,淄博市、张店区两级检察院和工商联、慈善总会分别签订《关于建立“齐救助”国家司法救助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微光·司法救助”活动的意见》,细化救助标准、运作流程、资金管理等事项,将组织架构、配套制度进行上墙公示。通过“一证四表”即慈善总会为企业家颁发《公益性捐赠支出证明》,检察院制作《救助线索信息表》《救助金审批表》《救助资金发放记录表》《救助跟踪反馈表》,推动司法救助规范化、制度化。打造救助金由第三方独立监管、救助质效由多方共同提升评价的融合发展格局,推动完善司法救助工作联动长效机制建设。在此基础上,坚持做到“四个精准”——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精准把握救助条件、精准使用救助资金、精准实施救助措施,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齐救助”工作机制行稳致远。
打好多元救助组合拳
促进提升案件质效
工作中,市检察院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不断丰富拓展“1+N”司法救助机制,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根据被救助群体情况和实际,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心理疏导、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举措进行多方式、多途径的司法救助,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为330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及其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20余万元,帮助协调解决低保、入学等实际问题67件。
淄川区检察院拍摄的微视频《点亮一束光》,以一个5岁小男孩的口吻讲述了检察干警通过“司法救助+”联系各个部门、单位为其成长保驾护航的故事。故事根据淄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改编,希望通过此作品让大家看到社会各界为保障人民幸福生活所做的努力,感受到司法救助的社会意义。该作品获评全省“十佳作品奖”。
在张店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司法救助案中,因王某的孩子肢体残疾二级,王某无力承担生活费、医药费造成生活困难,在发动企业家募集善款对王某进行救助后,张店区检察院对其进行“一案一策”跟踪帮扶,联系区司法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王某缓解生活困难,传递了法律关怀、彰显司法温情。同时,为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张店区检察院“微光”司法救助工作室打造了“云救助”模式,一方面打破地域限制,利用网上救助申请、网上审查、远程签字等数字化手段,开拓远程司法救助新模式;另一方面便于线上发动社会力量,更加快捷高效地联动社会部门参与,推动相关政策更快更高效惠及困难群众,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淄博检察)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