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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定点签约!青岛大学医学院松山医院发布门诊统筹政策解答

医苑 | 2024-02-01 18:18:33

齐娟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半岛全媒体记者 齐娟

近期,青岛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水平大幅度提高,并从2月1日起,全面取消普通门诊就医定点签约的规定。参保职工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自由选择就医。按照相应标准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2月1日,青岛大学医学院松山医院发布门诊统筹政策解答。

来松山医院就诊,享受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松山医院起付标准为0元,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85%。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定义是什么?

职工医保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按照一定比例按月缴费,共同承担。居民医保是指未参加职工医保,且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人员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居民医保由居民自行缴费,每年缴纳一次。

什么是门诊统筹?

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并且正常享受待遇的职工和居民参保人签约后,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如何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统筹无需签约。职工参保人在我市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均可享受统筹报销。

大学生由所属学校统一签约。

职工参保人门诊统筹待遇如何?

 

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和支付标准如何规定?

按照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执行。参保人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含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除外健康查体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住院治疗、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同时享受无限额门诊慢特病待遇的除外)期间发生门诊统筹医保支付费用如何规定?

不得同时发生门诊统筹医保支付费用。

责任编辑: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