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县人民法院:冲动打架引纠纷 温情调解化矛盾
时代星报
2024-11-25
“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这个事情在你们这里调解好了,我们心里的石头也跟着落地了……”在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鹤龄法庭的调解室内,被告李某和原告王某的母亲皆如释重负,双方于法院握手言和。
近日,剑阁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打架引发的纠纷,有效地消除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情源于2024 年 2 月的某一天,原告王某驾车与正在指挥倒车的被告李某发生擦碰,二人一言不合便起了争执,进而发生抓扯。在此期间,被告李某的弟弟李某甲与亲戚李某乙赶到事发现场,三人一同对原告进行了殴打,致使原告头部严重受伤,继而引发癫痫。经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均无所获,原告王某在万般无奈之下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柳在认真查阅卷宗之后,先向王某了解状况。王某觉得派出所等部门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对调解丧失了信心,认为调解纯属浪费时间。于是承办法官多次向王某阐明调解处理的优势所在,王某深感在理,遂同意法院组织调解。
在与王某沟通成功之后,承办法官杨柳即刻联系被告李某,首先告知李某其动手行为的违法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赔偿款。李某起初对调解同样不抱期望,表明事情已发生多月仍未解决,法院也未必能调解成功。但经过法官不辞辛劳地与其沟通,李某沉思许久之后,最终同意到法院进行调解处理。
当事人双方抵达法院后,承办法官杨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案件详情,并辅以法律释明。经过多轮融合“情、理、法”的调解,双方终于从各执一词转变为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李某一次性支付王某各项赔偿 50000 元,并当场兑现。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问题,法官在此提醒,面对矛盾冲突,我们需要冷静应对,理性处置,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采取过激举动。要学会寻求法律的协助,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一直以来,剑阁县人民法院始终坚决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抓前端”“治未病”,积极通过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力促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真正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成效。(刘永生 杨柳)
责任编辑 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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