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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守护】创新“三三”工作法,这里执法质效提升的秘诀是……

山东公安

07-24 21:13

近年来,烟台招远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权威法治、智慧法治、精致法治”的工作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焦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创新“三三”工作法,以制度促规范、以监督促质量、以培训促素质,执法质效显著提升。行政复议诉讼连续三年“零纠错”“零败诉”。今年5月,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聚焦“三个清单”

做强执法评价体系

“执法规范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把公平正义融入每一起案件、每一次行动。”招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晓东说。

聚焦分工履职清单,建立层级责任体系。招远市公安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着力解决疑难案件和信访案件问题;坚持局长办公会必设法制议题,制定《招远市公安局执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分管局领导、所队领导、办案民警执法层级责任,有效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为规范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聚焦积分综合评价清单,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招远市公安局创新执法积分综合评价机制,自主研发执法积分管理系统,将执法积分分为数量分、质量分等六部分,对民警个人执法水平进行精准赋分、综合评价。执法积分作为民警立功受奖、评先树优重要依据,有效激发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积极性。

聚焦违规追责清单,狠抓执法过错追究。招远市公安局全面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建立“法制+督察”双督导机制,倒逼民警落实执法主体责任。

健全“三项机制”

做强执法监督体系

“没想到前一天反映的问题第二天就解决了,效率真高!”近日,招远市温泉街道居民林先生报警反映邻居干扰居民楼正常生活的问题,招远市公安局接诉后快速响应,落实有关措施,得到群众点赞。

“现在办案每个环节都有人提醒、有人指导,我们执法更加规范了!”办案民警王鲁斌感慨道。招远市公安局构建专职案管队伍,健全案管巡查机制,通过“日巡查、周通报、月评价”开展日常监督。每日及时督导警情分流、刑事行政受立案、文书上传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到期提醒;每周下发《执法突出问题周通报》,将本周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形成闭环;每月对本月执法质量进行点评剖析,切实提升执法质量。

健全执法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超前预警评估,对重点案事件精准研判处置,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省公安机关建模大赛中获评“全省公安机关十佳法治实践创新案例”。

健全“三情三敏”机制。招远市公安局紧盯“警情、民情、案情”,编写《每日重要情况报告》,局主要负责同志随时批示、督办,警种部门同步跟进、追责问效,把执法风险化解在早在小。2024年以来共批示、督办案事件645起,从源头杜绝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落实“三重保障”

做强执法服务体系

“过去办案民警遇到执法问题、难题不知道怎么办,现在通过疑难案件会商,办案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案件办理效率大大提升。”罗峰派出所办案民警阎路说道。

招远市公安局落实案件会商保障,每天将疑难复杂案件集中拿到法制大队进行会商,对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的案件,及时组织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会商研判;同时与法院建立刑民衔接工作机制,通过“一群一会一专题”模式,研究确定案件刑事、民事的分流方式,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

走进招远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监督管理系统正实时追踪每起案件的办理进度。“这里配备了全流程电子笔录、智能证据柜、远程讯问等数字化设备,实现执法环节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负责人邵周鹏介绍。

招远市公安局成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业管理队伍,全面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保障。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督管理手段运用,实现集中看管、体检、送押等12项服务保障功能,全部刑事案件和复杂敏感行政案件必须进中心办理;创新“陪审团”工作法,从全局选派经验丰富老民警进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职配合疑难案件审讯,弥补警力不足短板;配套制定执法安全管理细则等17项制度,最大限度发挥服务效能,获评全省一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着眼“实战化”培训,招远市公安局全面落实队伍培训保障。启动“青蓝计划”,为青年民警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一对一开展培训;定期邀请检察院、法院骨干进行专题授课,针对新型犯罪等进行讲解;在每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案例点评,每季度组织科所队长、法制员、一线执法民警开展法律知识考试;鼓励民警参与执法资格考试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考促学促能力提升。2024年以来累计举办执法办案培训28期,培训4000余人次,推动全局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质量“双提升”。

来源:烟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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