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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坛山南麓北宋崇宁“摩崖题刻”考

峄州印象

04-15 22:16

文哲

摘要: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仙坛山南麓发现一处摩崖题刻,镌有“崇宁三年八月一日”纪年及同游者题名。本文在实地考察与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对该摩崖题刻的文字内容进行粗浅释读,对其年代、人物身份、题刻性质进行初步考证,并结合北宋崇宁年间峄县(承县)的行政区划、经济社会与文化教育背景,探讨该石刻的历史文化价值。笔者认为,该石刻应为北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文人登临题记,是鲁南地区罕见的北宋纪年摩崖题刻,为研究宋代士人游历文化及峄地历史文化积淀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峄城古称峄县,亦称兰陵、承县、峄州等,有着四千余年的州县沿革,是春秋战国以来的历史文化名城。仙坛山在历次城池变迁中始终是县治的天然屏障与地理坐标,历来为文人雅士登高游赏、赋诗留题的胜地,发挥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作用。《峄县志》载:“仙坛山,县东北一里许。山巅石坛,传有仙人曾隐此云。山腰有痕如带,亦名玉带山,又名凤山。”山体因仙人设坛炼丹的传说而得名,海拔约275.8米,虽非崇峻,却以“孤峰嵷秀,居城之隈,朝露浓沾,岩石䓤(原文繁体:䓤,笔者注)翠,如染如滴”闻名,被列为清代“峄县八景”之首。正是在这座“仙坛晓翠”名山南麓,近期发现了一处摩崖题刻,其文字涉及“崇宁三年”年号及多人题名,引起较多学者的瞩目。抖音平台“南山散人逍遥游”曾对“枣庄坛山大宋崇宁摩崖题刻”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与释读。“刘金岁月”近日发布《摩崖石刻》指出:“仙坛晓翠,古峄胜景。山南巨石,裂若剑分,俗传李白试剑,实为附会。石存北宋题记,刊于崇宁三年八月一日。因石质风化,碑已不存,仅残字可辨:同游士龍(以下简写为“龙”,笔者注)、李酉嵗(以下简写为“岁”)、德辉、得士全等十人,登临题刻,寄怀抒兴。此为鲁南少见有纪年宋刻,足证仙坛山宋代即为文人登临胜地,存史弥珍。”此段描述为石刻的地理位置、地貌特征及文字内容提供了重要线索,其释读较为允当。

一、石刻概况与文字释读

(一)地理位置与地貌特征。该摩崖石刻位于仙坛山南麓稍西南山脚处。据“刘金岁月”描述,刻石所在为“山南巨石,裂若剑分”,有人附会为李白试剑处,实为自然风化或地质裂隙所致。此石正对古县城方向,位置略有隐蔽,既便于登临留题,又不至于过分喧闹。笔者在《考〈仙坛山吊古〉中的“荒城”》一文中曾提及:“文史记载中,比较出名的仙坛山有两处,浙江平阳仙坛山、山东峄县仙坛山。成坛且名仙者,以雾兆云,浮云系山,泉声新雨,春鸟自鸣,都有着迷人的胜景、美丽的故事。”元代王遹《仙坛山吊古》诗云:“古鄫已邱墟,乔木摇秋风。兰陵亦荒废,满目荆榛丰。”明代峄县知县王瑛亦曾登临赋诗,赞曰:“仙坛晓色映朝晖,翠柏苍松锁翠微。”从历史文化语境来看,此山具备留下摩崖题刻的环境条件。

(二)保存现状。石刻凿刻于红砂岩之上。红砂岩质地疏松,极易风化,加之长期暴露于自然风雨侵蚀之中,石刻风化严重,部分字迹已模糊难辨。“南山散人逍遥游”对此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认为石刻在历史上可能经历过人为破坏或后期改刻,其原始面貌已遭到一定程度损毁。“刘金岁月”也明确指出:“因石质风化,碑已不存,仅残字可辨。”此处“碑已不存”应指曾有独立碑碣,而今仅遗碑座(碑槽尚存)。

(三)文字释读。笔者从现场观察,“摩崖题刻”文字排列大致为右起竖刻,石壁南向“士龙德辉书明崇宁三年八月一日同游”等题字相对集中且清晰易辨,其右侧部分字迹则模糊难辨。“南山散人逍遥游”的现场辨识较为全面,其释读功底扎实。如前所述,“刘金岁月”整理的摩崖题刻为:“同游士龙、李酉岁、德辉、得士全等十人,登临题刻,寄怀抒兴。”人名序列有其内在逻辑,文意亦较顺畅。从“寄怀抒兴”来看,此次游历应是文人雅士的休闲活动,并于巨石之上镌刻姓名日期以志此游。需要指出的是,在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士”并非直接加在姓名或字号前面的身份、官职或德行的前缀,史书中不会出现“士王安石”或“士介甫”这类称呼。从书法风格观察,残存字形属宋代流行的楷书刻字风格,笔画刚劲,结构严谨,与北宋中期士人书法风貌基本一致。在文字释读上,仍需遵循碑刻文献辑校的基本原则,注意利用不同角度与光照条件下的图像材料进行比较、区分同形字、考证相关人物与典制等。

二、年代考证

(一)宋代说的主要依据。由于岁月流逝与史料传承的空缺,有必要对“摩崖题刻”进行严谨的录文辑校考辨,这也有助于研究宋代承县地区社会文化及文学史的相关问题。目前相关考证者普遍认定该石刻为北宋崇宁三年的摩崖题刻,主要依据有三。其一,年号明确。“崇宁三年”系北宋徽宗赵佶的年号(1102—1106年)。年号镌刻于石,是最直接的断代证据。石刻文字虽因风化部分漫漶,但“崇宁”二字仍可辨识,这对于判定石刻年代具有关键意义。其二,宋代摩崖题刻风气相符。宋代士大夫游历山水时留下摩崖题名颇为盛行。尤其是在北宋中晚期,士人出外宦游或归隐期间,常于名山胜迹镌刻题名以记游踪。仙坛山作为承县名胜,正是文人雅士登高游赏的理想场所,在此留下题记具有时代文化背景的合理性。北宋摩崖题名从北方扩展到南方,主题也发生了“由人文到自然”的转向,仙坛山这一题记正是文人游历、寄怀自然的典型代表。其三,地理沿革吻合。《峄县志》明确记载:“宋因之”——北宋沿袭唐代区划,属沂州琅琊郡,为承县。仙坛山在宋代即属承县境域,石刻发现地点与宋代行政区划完全吻合,为石刻的地望判断提供了有力的文献支持。此外,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夹谷山发现了“靖康二年”摩崖石刻,表明鲁南地区的宋代摩崖题刻并非孤例,宋人于此地留下石刻足迹具有地域文化传统的连续性。夹谷山摩崖的发现,为本处石刻的存在提供了重要的地域参照。

(二)质疑与存疑之处。该石刻亦存在若干疑点,需在考证中保持审慎。其一,传世方志失载。清代修纂的《峄县志》对境内金石碑刻多有收录,但县志中未见直接记载此摩崖题刻。《峄县志》(〔清〕忠琏纂订,乾隆二十六年刻本)关于“石刻”的记载共三处,分别为沧浪渊西(卷一)、氶县旧峄(卷二)和青檀山(卷十),关于“仙坛山”的记载共九处,然此崇宁摩崖题刻未见著录,“崇宁”“摩崖”等关键词在县志中亦无匹配记录。其原因可能有多种:一是石刻位于山麓僻静处,旧志修纂时未及发现;二是清代修志时该石刻已风化严重,难以辨识,故未著录;三是旧志中的相关记载散见于不同卷次,需进一步查阅历代《峄县志》方可确认。正如清初学者顾炎武访碑考证所体现的“多闻阙疑”态度,对于旧志失载的碑刻,既不能因史籍无征而径判其伪,也不可因传闻新奇而遽信为真。其二,岩石质地的限制。红砂岩质地疏松,极易风化。即便确为宋代原刻,在近千年的风雨侵蚀之下,文字剥蚀严重,已难以完整呈现其原貌。“刘金岁月”所述“碑已不存,仅残字可辨”,正是这一地质特征的直观反映。这一特征本身并不构成否定宋代原刻的理由,反而可以解释为何文字辨识困难、传世方志可能漏载。其三,人为破坏痕迹。石刻区域存在人为凿平痕迹,疑似原有字迹被凿去后重刻。这一现象引发了两种可能性:一是确为北宋原刻,后遭破坏性改刻;二是晚近时期有人利用旧石面重新刻字,托名“崇宁”以增其古意。对此,可借鉴古代石刻考证中对“原刻”与“后刻”的辨析方法,通过刻痕形态、书风比对和风化层分析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判断。

(三)综合判断。综合以上信息,笔者目前倾向于认定该石刻为北宋崇宁三年的摩崖题刻,但这一判断仍需更多证据支持,并有待于有关方面或专家学者通过以下途径进一步验证:其一,制作高质量拓片,借助专业金石学方法辨识文字;其二,文史学者及研究人员查阅其他版本如光绪版(1904年)《峄县志》的“金石志”或“艺文志”部分,看是否有相关记载;其三,请文物考古机构进行专业鉴定,从地质学、考古学和书法史学等多角度开展综合考察。

三、人物身份与题记性质

(一)人物身份的文献学考察。石刻中可辨的若干人物——士龙、李酉岁、德辉、得士全——目前在宋代正史与方志中均未见明确记载。这一情况并不意外,因为此类摩崖题名多为普通士人或地方文士所留,其姓名未能进入史传是常态。宋代数以千计的摩崖题名中,绝大多数题名者都是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士龙”,居首者。此名或为字号而非本名。宋代士人喜以“龙”字为号,寓意高远,不排除其为当地有一定声望的文人或乡绅。“李酉岁”,姓名完整。“酉岁”含义特殊,可能与其生辰有关(酉年出生),或为其表字,目前在其他文献中暂无迹可寻。“德辉”,省略姓氏,符合宋代题名中同游者常省略姓氏而仅书其名或字的习惯。一说“龙”姓当时在鲁南地区较为少见,或为外来游历者。“得士全”之名较为独特,“得士”有“得天下之士”的典故意味,可能是其父辈寄寓期望而取。石刻中提及同游者十人,表明实际参与者为十人,但因石面残损,仅四人留名。这十人很可能为当地士人、书院师生或路过承县的宦游者。崇宁三年正值“崇宁兴学”高潮,地方教育兴盛,不排除此次登临为书院或县学组织的雅集活动。

(二)题记性质与“寄怀抒兴”的文化意涵。“刘金岁月”的释读中特别提到“登临题刻,寄怀抒兴”八字。这八个字精准概括了宋代摩崖题名的核心精神——寄怀于山水,抒兴于文字。与唐代摩崖题刻多具官方纪功性质不同,宋代题名更强调个人情感的表达与自然山水的审美体验。仙坛山作为承县名胜,其“晓翠”之景正适合“寄怀抒兴”。秋高气爽的八月一日,十位士人雅聚登山,俯瞰县城,远眺原野,感物吟志,分题赋诗,最后于山南巨石上镌刻姓名日期以纪此游。这种活动方式,与宋代士大夫“与山僧野老游,徜徉山水间”的生活理想高度契合。该石刻属于典型的宋代“摩崖题名”——文人游历山川后,在天然石壁上镌刻姓名、日期及简短记事,以志游踪。此类石刻不追求文辞的华丽与碑版的庄严,而以自然质朴的纪游文字为主,恰是宋代士大夫“游于艺”精神的物质呈现。与夹谷山“靖康二年”摩崖题刻可能在国破背景下寄托悲愤不同,崇宁三年的仙坛山题刻处于北宋全盛时期,其情感基调是闲适与旷达。

四、崇宁三年时的承县社会文化

(一)行政区划归属。崇宁三年时,承县隶属于京东东路沂州。《宋史·地理志》载:“沂州,上,琅琊郡”,属“上州”级别。沂州治所位于今临沂市区,辖临沂、费、沂水、承、新泰五县。金明昌六年(1195年)方改承县为兰陵县。这一时期,承县是鲁南地区重要的行政、文化和经济中心。

(二)经济社会情况。北宋时期,承县农业经济较为发达,以小麦、粟米为主粮,兼种水稻。当地农民主要从事粮食种植,同时兼顾桑蚕养殖。手工业方面,尤以纺织业最为突出,“沂州的‘沂布’是北宋著名的麻织产品”,广泛用于缴纳赋税和民间消费。《宋史·食货》记载:“登、莱端布为钱千三百六十,沂布千一百”,表明沂州麻织品在北宋手工业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此外,承县地区还有采矿业和酿酒业,沂州地区盛产紫石英、仙灵脾等矿产,作为贡品上缴中央。承县位于泗水流域,虽大运河全线贯通在元代以后,但宋代泗水—汴水航道仍是重要水路,水陆交通较为便利,是区域性的商品集散地。城中店铺、酒肆、茶馆鳞次栉比,商业活动频繁。总体而言,崇宁三年时的承县作为沂州属县,其经济规模在京东东路应属中等偏上水平。

(三)文化教育发展。承县的文化发展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战国时期,荀子曾在此传道授业十八载,其思想对当地影响深远,承县作为荀子文化、兰陵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文化积淀深厚。北宋时期,儒学复兴,科举制度完备,承县县学具备较强的教育功能,为当地士子提供了科举考试的培训。更为重要的是,崇宁三年正值“崇宁兴学”运动的高潮期。崇宁兴学是北宋徽宗年间由宰相蔡京主导的全国性教育改革运动,为宋代三次兴学之一。崇宁元年(1102年),徽宗采纳蔡京建议推行兴学,核心措施包括下令州县普遍设学并推行“三舍法”,扩建太学并增设容纳三千人的外学“辟雍”。崇宁三年更是关键之年——是年正式诏罢科举,规定“天下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实现了学校与科举的接轨,同时恢复设立医学,创立算学、书学、画学等专科学校。这一教育改革运动,对承县地方文化教育的繁荣产生了积极影响。北宋末年,徽宗皇帝还曾封荀子为“兰陵伯”并建祠祭祀,表明当地对荀子思想的尊崇已上升到官方层面。在这种文化大背景下,崇宁三年八月一日,仙坛山“孤峰嵷秀”,时近仲秋,叶染红黄,“邑人士咸游赏焉”。士龙等人登上仙坛山,在饱览晓翠景色之后,于山南巨石上镌刻题名,寄怀抒兴。这一行为既体现了“崇宁兴学”背景下地方文人雅集的活跃,也反映了宋代士人“游于山水、寄情于石”的时代风尚。

五、石刻价值与保护建议

(一)文物价值。该摩崖石刻若确认为北宋真迹,将具有历史、书法艺术和地方史志等多重价值。在历史价值层面,摩崖题刻为研究北宋时期鲁南地区的社会文化、士人游历活动提供实物资料。石刻中“同游十人”的记载,反映了当时文人雅集的组织形式与规模。在书法艺术价值层面,宋代楷书摩崖在山东地区较少见,残存字迹笔画刚劲、结体严谨,具有书法史研究价值。在地方史志价值层面,可补充《峄县志》等地方文献中关于仙坛山古迹记载的不足。“刘金岁月”所称“足证仙坛山宋代即为文人登临胜地”,确为的论。

(二)保护现状与建议。目前该石刻风化严重,且存在人为破坏痕迹,亟需采取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尽快由专业机构对石刻进行全面调查、拓片制作和文字辨识,尤其是对“李酉岁”“得士全”等尚存疑的姓名进行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将其纳入枣庄市或峄城区文物保护名录,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对摩崖题刻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在石刻周围设置保护设施(如围栏等),防止进一步人为破坏和自然风化加剧;结合“仙坛晓翠”的生态建设,将摩崖石刻作为文旅宣传内容,使公众了解其历史价值。

最终的学术定论尚需进一步的专业鉴定和文献印证。正如金石考证所贵者,不在仓促定论,而在扎实求是。仙坛山这方摩崖题刻,无论是真迹还是后刻,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都值得深入挖掘。或许,它真正的价值不在于证明某年月日的登临,而在于启示我们:在山川与文字的交汇处,始终存在着研析历史文化传承的无限可能。

以上初考,陋者以椎拓叩石,竭其鄙诚。爰记于此,并望珠玉赐教,以矫偏倚。愿仙坛晓翠之千年胜景,永续峄州文脉,薪火相传。

附记:本文撰写过程中,参考了抖音平台“南山散人逍遥游”“刘金岁月”发布的现场影像与释读文字,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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