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合同”险毁9.8亩麦田!他们救回一场丰收
山东政法
09:13
眼下,庆云县中丁乡3万多亩越冬小麦饱饮春水,长势正旺。其中9.8亩麦田,2025年芒种时节因一场争执,险些撂荒。中丁乡综治中心通过法理情结合的柔性调解,最终解开了双方“一年之差”的心结,保住了麦田的丰收。
事情要从2019年说起。当时,张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同村赵某借款9万元,约定以9.8亩土地7年的经营权抵偿债务,并签订书面协议,期限标注为“2019年芒种至2025年芒种”。此后的6年间,赵某精心耕作、春种秋收,把麦田打理得井井有条。
去年芒种,赵某核算时发现,按协议“2019年芒种至2025年芒种”周期计算可耕种时间仅为6年,比双方约定的7年少了1年。他当即找到张某,要求补足耕种期限,可张某以“合同白纸黑字”为由坚决不同意。此后,两人曾经多次私下协商,可是都不欢而散,导致多年邻里情分濒临破裂。
这起纠纷很快被中丁乡综治中心通过“网格巡查+窗口受理”双线渠道掌握。网格员范希娥日常走访时第一时间发现争执苗头,赵某也同步到乡综治中心现场反映诉求,着急地说:“眼瞅着秋播,种子化肥都买了,不让我种不行!”
中丁乡综治中心当即启动多元调解机制,由管区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专职调解员组成专项调解小组,第一时间进村入户开展工作。调解员坚持法理先行、情理跟进,先采取“背对背”方式沟通疏导:一方面倾听赵某细数耕作付出,理解其“少种一年”的委屈;另一方面体谅张某坚持履行合同条款的想法,摸清双方心结与底线。

随后,调解员将两家人请到一起,现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逐条解读,明确协议核心本意是以7年土地经营权抵偿债务,仅文字表述存在瑕疵,从法律公平原则出发,理应补足耕种期限。
法理讲透后,调解员再以情理搭桥,聊起两人多年邻里互助的情谊,语重心长地劝解道:“平时谁家有事儿,对方都搭把手,为了这张有瑕疵的协议闹僵,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多伤和气?”一句句暖心话语,慢慢化开双方心结。最终,两人当场达成补充协议,明确9.8亩麦田由赵某继续耕种一年,补足7年土地经营期限,纠纷圆满化解。
纠纷化解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回访,看到赵某在田里忙碌耕作、作物长势良好,确认矛盾彻底化解、无反弹隐患。
经验启示
这起“一年之差”的合同纠纷,看似文字表述瑕疵,实则是基层调解中法理与情理如何平衡的典型考题。综治中心通过“网格巡查+窗口受理”双线渠道第一时间发现苗头,为抓早抓小争取了主动。调解员没有简单让双方走诉讼程序,而是分别倾听诉求、厘清症结,再以法理为依据解读合同本意,以情理为纽带唤起邻里情分,最终促成双方当场签订补充协议,并持续跟踪回访确保履行到位。把群众的“烦心事”当成“心头事”,小纠纷就不会拖成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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