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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墩舆情课工作室丨舆情处置的动作其实是多方“妥协” 的结果

墩墩舆情课工作室

06-16 08:47

大家好,我是墩爸。
趁着空隙,回答一些读者关于“为什么有时候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涉事部门就是不明白?”的留言。
开门见山,实际工作中的舆情处置动作,事实上是多方博弈、相互作用的“妥协”结果,远没有一些学院派说得那么轻松、那么简单。
比如一个舆情事件突发引爆,虽然在外界看来,关注热度已经到了发公开通报的时候,但如果涉事单位的决策者依然认为还没到时候,这份情况通报势必还将处于“难产”状态,我想这个情况圈内读者应该能够感同身受。但需要注意的是,决策群体并非“铁板一块”,也会因不同立场、不同职责、不同层级等方方面面的复杂因素而呈现出较大的“决策弹性”,并非外界认为的“拍脑袋”那么简单。
尤其是处置一些横跨多部门的复杂舆情事件时,会显得尤为明显。每个部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原则来给出舆情事件的处置意见,至于这个处置意见会不会引起更广范围的负面影响,这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最后的结果可以预见,即身处于不同立场、不同职责、不同层级的决策参与方都在想方设法地避免“引火上身”,都不希望自己站到台前,都在尽可能地用“网上都是瞎猜”“舆情方面,我们不专业”等理由推给宣传网信部门,试图让更高一级领导作出“网上的事交给宣传网信部门去干”这样的倾向性决策,由此给舆情处置工作造成一个反复内耗的工作死循环。
上下级之间其实也是如此,既然出了舆情,后续会被问责。下级为了能够尽可能地“避责”,百般无奈之下便想出了“凡事都汇报”的“博弈动作,表面上是表达重视,但实际上则是将舆情处置动作的决策权上交,用主动当听指挥的“工具人”姿态来躲避后续可能面临的问责。
然而与其他领域不同,舆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讨论的陡增、回应的滞后、引导的缺失等等内外部因素的作用而被放大、拖炸,而放大拖炸之后很容易通过社会舆论的放大效应而作用到这个决策群体的上级决策群体,由此形成“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倒逼着原先的决策群体作出尽快决策。
这里除了决策群体这个变量外,还有利益关联方、社会大众等多个复杂变量。比如利益关联方对线下处置结果不满意,也会作用于舆情本身,甚至还会寻职业炒作群体开展“专业”炒作,通过放大舆论影响、炮制关联议题、触发线下隐患的方式去影响涉事单位的决策方。社会大众也是如此,如果社会大众对事件的处置结果不接受,即便利益关联方已经因为得到满意的利益补偿而放弃继续维权、继续发帖的行为,社会大众仍会因为无法得到满意的结论而选择继续讨论。
也就是说,在事件没有上传网络之前,涉事部门的处置动作只要能与利益关联方、事件当事方产生“和解”,哪怕吃点亏,就可以让事件处理形成闭环。但一旦事件因为其他原因被上传网络后,情况则可能完全不同,整个舆情的走向就不仅仅由涉事部门、利益关联决定,而是与社会大众、新闻媒体、商网平台、营销力量等方方面面的讨论参与方想借助事件讨论引出他们想关联讨论的话题息息相关。
也就是说,当事件引发网上广泛讨论之后,事件讨论很容易因为其他各种动机的加入而脱离事件本身,而与其他声量更大、涉及面广的讨论方想借机引出的覆盖面更广、牵涉面更大的话题有关。如果舆情处置的具体动作还停留在事件本身,则不一定会取得预期效果。以我这些年与各地交流的情况来看,各地舆情处置工作之所以会出现较大不均衡的问题,最为关键的还在于一些地方的决策群体内部对于舆情处置工作的思维没有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即还停留在对宣传网信部门的“等靠要”思维,甚至将应处于出谋划策、决策建议等本地区党委政府“谋士”的宣传网信部门错误理解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执行部门。
换个角度讲,这种在决策群体内部形成的长时间错误刻板印象,才是当下一些地方舆情处置工作频出昏招败招的深层次原因。因此,相比社会大众、利益相关方这些外因,尽快改变内部决策群体这种错误的刻板印象,是能够加快让舆情处置动作回归客观规律的可行路径。
以观点仅供参考。本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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